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营
2024年9月27日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各股东单位完成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正式完成组建工作。10月24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内蒙古证监局、呼和浩特市委金融办及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进行验收,验收组分别从中心治理体系框架、硬件设施建设、规章制度建立、数据交易基础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查,经全面评估后验收组一致同意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这意味着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开启了的新篇章,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举措。该中心是在自治区政数局和国资委指导下,由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6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是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内唯一持牌数据交易机构,旨在打造自治区数据产品的聚集平台、数据交易生态圈的构建者、数据要素市场的综合服务商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试验田。
目前,中心已汇集数商260余家,上架数据产品280余款,重点推介数据产品260余款,开展数据资产入表专项辅导20余次,开展数据要素培训10余场,累计培训500余人,承办数据要素×内蒙古分赛以及数据要素论坛等大型会议,参加数字中国、数博会、服贸会,并与23个数据交易机构签订共建及合作协议。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守正创新,以服务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为己任,提供更加全面、多元的数据要素服务。积极参与行业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制定,构建全流程的数据合规风控体系,搭建新型数据基础设施,打造全链条数字交易服务能力。同时,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多领域数据交易场景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布局数据交易服务生态体系,持续推动自治区数据要素产业的发展,为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