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商务厅机房灭火系统药剂补充及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商务厅机房灭火系统药剂补充及检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商务厅机房灭火系统药剂补充及检测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商务厅机房灭火系统药剂补充及检测 |
详见询价文件 |
200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供应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5号楼11楼商务厅机房,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附扫描件一套:
1、报名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9、供应商信息表,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基本信息。
注: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售价
本次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09:30时;
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471-66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