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办公用房信息采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办公用房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7号内蒙古环投大厦5楼;
3.项目概况:办公用房管理各类证照及相关资产涉及权属变更资料扫描、分类、存档;
填报“办公用房数据采集表.xls”,主要填报的内容有土地宗地信息、房产信息、院落信息、建筑物信息、楼层信息、房间信息、单位信息、编制信息、人员信息;对已有建筑蓝图的建筑进行手工绘制电子版图纸,并对建筑的各楼层建筑平面进行核实、测量,并修改,形成“dwg”格式的CAD文档,并根据图纸计算并录入各楼层的建筑面积及楼层平面内的各房间及功能区域的实际使用面积等。
4.项目工程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报名的其他资格要求(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张锐
电话:0471-4827859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