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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2 19: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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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数据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自治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数标委”)的管理工作。自治区数标委主要负责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智慧城市、政务信息化、数字化转型等基础通用标准,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以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确保自治区数标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一、征集范围 

  从事数据领域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二)自治区居民或在本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委员人选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四)熟悉数据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六)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并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数据资源处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星涛 

  联系电话:0471-4827895 

  邮箱:nmgdsjsjc@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文档: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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