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logo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习近平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9-27 09:54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梁丽代表提出的第013号建议由我中心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并与代表电话沟通,围绕建议内容,讨论落实方案后,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配合自治区教育厅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数字化转型,我中心将配合教育厅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横向融合、纵向贯通、标准统一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横向整合自治区教育厅本级系统,纵向对接国家、高校及盟市(区域)已建平台、应用,汇聚教育应用及数据,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在自治区教育数字化发展领域形成以“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中枢,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物理分散、逻辑统一且覆盖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系,为教育治理、评价、校园安全提供支撑。 

  通过规划建设“大数据仓+中枢”底座,汇聚各类主基础数据和教与学过程数据,基于教育行业数据模型和数据标准开展数据治理,形成五中枢的基础数据源;提供一体化、智能化的数据中枢,对数据仓中数据制定数据服务目录,面向全区教育行业数据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流通共享,支撑教育行业基层部门灵活快捷的业务创新;构建全区完整、权威的教育用户体系,拉通组织关系,实现统一用户认证,形成用户信息分级授权和管理体系,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行;构建全区线上应用市场,实现标准化“可插拔式”应用管理,第三方应用可按照自治区开放平台的接入标准,接入内蒙古“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实现统一、有序、规范的服务,并与各高校、盟市现有信息化平台和主流教育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交互,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分析支撑。 

  二、利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教育均衡发展 

  2017年,充分利用电信云资源承载能力,搭建了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为全区师生免费提供优质数字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在线教研、教师培训、同频互动等服务,向上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为锡林郭勒盟等7个盟市提供了虚拟平台服务,并与呼和浩特市等5个盟市级异构平台实现对接2022年,在原“内蒙古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升级建设“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和“内蒙古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并接入内蒙古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及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形成内蒙古1+3+1智慧教育平台架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云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供给水平,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为师生提供了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 

  以上意见供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4月16日

  签发人:吴苏海 

  承办人:钮进彪 

    话:0471-2856409


 

  
附件文档:

微信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微信二维码

抖音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微信二维码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