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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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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27 09: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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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局作为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构,一直高度重视全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据共享,从制度体系、平台规范、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43号)。规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和开放利用,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企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有关要求,制定印发《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整合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成效显著,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资源全面实现,“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成果共享有效推进。 

  四是推动全区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共享。印发《关于推进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内大数据字〔2023〕13号),统筹部署人口基础信息供需对接、目录编制、资源挂接、数据归集和共享应用等工作。同时将加快完善法人、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自治区级基础库,并统一纳入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管理,依据标准规范实现数据回流盟市。 

  2023年底,实现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数据共享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基本纳入目录管理,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3517 

  签发人:吴苏海 

  承办人:王  

    话:0471-482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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