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工信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全文代表提出的第428号建议由我中心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我中心积极支持自治区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算力设施建设,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能力。截止2022年底,我区有数据中心企业47户,总投资超过1650亿元,投运数据中心企业25户,累计完成投资211亿元。全区在用数据中心建成标准机架(2.5kW)24万个,服务器装机能力已超过200万台,通用算力达到1800PFLOPS,超算和智算算力超过710PFLOPS。能够有力支持全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算力需求。
二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释放数字化转型中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印发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分类分级指南》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指南》,指导各盟市和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工作,自治区本级43个部门和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通辽市等7个盟市共编制1600余个开放目录。自治区本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已具备数据开放的基础功能,已开放自治区统计局、商务厅等11个部门58个无条件开放公共信息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加快数字产业园区建设,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效率与水平。牵头制定了《自治区推进数字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体任务。一方面通过数字化园区建设,推进电子商务、数据交易、数字营销、物联网等数字化产业集聚,拓展了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渠道;另一方面数字园区与院校、研究机构紧密合作,为传统企业提供专业的数字化培训和人才引进支持,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人才储备提供保障。目前,正在组织呼包鄂乌等盟市区参加粤蒙数字经济产业接洽活动,推动全区9个重点数字产业园区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在指导行业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打造专业服务平台,建立公共信息和共享信息平台,推动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构建标识解析网络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4月25日
签发人:吴苏海
承办人:石彦龙
电 话:0471-482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