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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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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9-27 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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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马险峰代表提出的第379号建议由我中心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等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3月,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同时成立了数字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组,持续推动我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共细化了13项重点工程,59项工作任务,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建设。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会同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流程报自治区政府审议,计划8月底前印发实施。《实施方案》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线通达”“一网协同”为牵引,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方案》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以及《行动方案》中任务分工,我中心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基础设施集约化行动 

  积极推进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通过对自治区本级单位专网、云资源、应用系统和机房等基础设施现状调研,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用、集约共享确定了专网整合和统筹基础资源的总体思路,项目前期多轮论证后,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批复,计划今年实施,推动自治区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共建共用,集约共享。 

  稳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行动 

  自治区稳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为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保证。印发了自治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建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发布了政务信息资源代码规范、政务数据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数据安全管理等8项自治区地方标准,编制完成了数据采集、归集、治理、质量管理等12项工作标准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奠定基础 

  根据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实际,将基础共享资源库、主题数据库以及社会信用组件、空间地理组件建设等任务统一纳入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项目。目前项目已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正在组织实施。 

  我中心同步开展了数据治理工作,目前人口基础共享资源库已汇集数据2.41亿条,人口库已初步具备对外提供信息服务、支撑数据共享的能力。完成社会信用库数据标准编制,梳理人社、民政等8个部门共106个数据类别的社会信用相关数据资源目录,社会信用库共汇集数据456万条。完成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产品质量信用共享资源库架构设计,归集治理自治区军民融合办、标准化院部分离线数据。 

  (三)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建设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以统一工作流为引擎、统一组织机构目录为索引、统一政务即时通为主线、统一办公门户为窗口,运用云计算技术升级自治区政府系统办公服务平台。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公文签批、会议管理、信息采编、督查督办、值班值守、党工党建等业务全覆盖,推进“办文、办会、办事”一体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分级授权使用。目前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前期工作和招投标工作已完成,进入项目建设阶段。 

  2.建设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领导决策指挥平台以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建立数据、业务对接标准,搭建数据来源广泛、逻辑关联、时效性强的可视化平台,嵌入对接、融合共享应急指挥、审计综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法制、人防综管、“互联网+监管”“阳光信访”“雪亮工程”等综合业务平台及各部门单位视频会议系统,建立领导决策指挥平台,实现“一屏统览”,推动构建多维融合的“数字内蒙古”。目前项目已批复,正在开展项目启动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4月13日

    

  签发人:吴苏海 

  承办人:任柏臻 

  电  话:0471-482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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